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第七期本科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西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甘肃省一流本科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
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从2021年和2022年校级立项建设的线上课程(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课程中推荐认定,课程须在国内公开平台上线运行至少一个完整学期或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推荐省级的课程须至少运行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不含本学期)。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从2021年和2022年学校自建混合式课程(须以SPOC形式在校内平台运行至少一学期)或引进优质慕课资源用于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中推荐认定,课程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使用,推荐省级的课程须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运行(不含本学期)。各学院也可推荐院级立项建设、符合认定条件的课程。
3.线下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各学院推荐院级立项建设、符合认定条件的课程参与评审,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门线下课程和1门社会实践课程。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相对应的申报书(附件1)。
(二)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初审,将符合条件的课程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校级一流课程,并从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申报认定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具体要求见文件(附件2)。
三、要求
1.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课程的,不再重复申报认定。
2.申报认定的各类课程应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鼓励名师积极申报。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作为课程团队成员申报课程不能超过2门。
4.请各学院于9月4日中午12:00前,将课程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中“说课”视频、教学实录视频可暂时不交,符合省级条件的课程可先行准备)及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2号楼110室)。学院推荐的课程负责人登录学校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210.26.109.194/admin_xmsb/#/login)填写申报内容,学院9月4日中午12:00前完成审核(网站操作详见附件5。注:系统填报时,项目名称与申报书命名均为《课程名称》+校级**一流课程认定)。
联系人:姚恪 联系电话:0931—7971611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3年).doc
附件2: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23年).doc
附件4:西北师范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信息表(2023年).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