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与彰化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台湾合作高校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2024年春季学期我校将计划选派本科生赴上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选派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选拔)。现将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4年春季学期:2024年2月-2024年7月
二、选拔范围
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和三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良,英语基础较好(台湾高校个别课程全英文教学)。
3.身体健康,自理能力较强,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能承担在台湾高校学习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开支。
四、选拔办法
本项目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选拔择优推荐,学校审核确定。
申请同学自行查看各高校招生简章,详见附件2,也可登录台湾高校网页及各校国际暨两岸事务处网站查阅了解各学校。上述台湾高校的所有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我校交流生。
五、选拔名额
2024年春季学期台湾9所高校分配给我校本科生交换名额共43人,其中公费15名,自费28名,计划名额详见附件1。公费和自费的区别在于自费需要缴纳台湾高校的学费,其余相同。根据台湾各高校的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和接收名额,结合各学院情况,分配具体名额到各学院,详见附件3。各学院将推荐名额表(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3年10月23日(周一)中午12点前交至教务处行政科,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戴老师。
六、费用
1.交流学习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缴纳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党发[2020]34号)有关规定实施。
2.交流学习本科生(含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须自付证件费、保险费、活动费、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等,并按双方学校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参见各台湾高校招生简章)。
3.交流学习本科生可按《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9]48号)有关规定享受资助。
七、学生管理及学分认定
1.交换生在台湾高校学习期间,所选课程应与我校培养方案课程相同或相近,获得交换学校规定的应修学分。
2.交流学习本科生的管理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党发[2020]34号)和《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41号)有关规定实施。
八、其他
1、申请本科生须详细考虑学业计划、费用安排等再决定是否申请。入选后因非不可抵抗力因素退出者,将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不再受理其参加以后各类校际海外交流项目遴选。
2、派出工作将视届时政策确定,如遇不可控因素,则会延期并保留选派本科生交流资格。建议选派本科生本学期正常进行选课,待下学期初交流项目确定后再删除相应课程。
3.推荐入围学生咨询方式:7970321(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7971434(教务处)
QQ群:851058550
教务处 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