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范围
可新设置本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补充备案已获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撤销专业。
二、申报要求
1.2024年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提交说明材料并经院校两级论证通过后再申报。计划于明年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2.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申请新设置和撤销专业数比例不高于1:1、不再新增全省布点数超过15个的专业。鼓励探索开设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技术与工程、碳中和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量子信息科学、储能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数字出版、合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智能制造工程等专业。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新增本科专业申报限额1个,也可根据学院实际发展情况优化整合或撤销相关专业。学院组织专家论证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拟推荐申报专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2.校内审议和公示。学校将组织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开展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新增、预备案或调整专业于7月8日前在教务处进行报备,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9),于7月11日前将专业申请论证报告、申请表及专业优化调整计划表(附件8)一式2份交至教务处110办公室,电子档以“学院+专业名”命名发送至14046150@qq.com。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和教育厅通知。
3.联系电话:0931-7971611,王老师。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5-7 省布点超过15个、全国新增、撤销专业前30情况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