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

关于申请试办职业本科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本科学校试办职业本科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将我校申请试办职业本科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情况,自愿申报试办职业本科专业。

  二、各学院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结合已有本科专业,选择设置相近的二年制或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三、拟申报学院要对试点专业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准备试点专业设置论证材料。

  四、招生录取和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具体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和申报专业学院共同协商。

  五、请各学院及早开展专业论证选择工作,在12月7日18:00前将拟申报专业的基本信息(附件5)发送到邮箱14046150@qq.com。待省教育厅具体发布申报通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推荐2-3个专业参与申报。

  附件: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本科学校试办职业本科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本科).docx

附件5:拟申报职业本科专业信息表.docx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22 年 12 月4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