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试办职业本科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725 次 发布时间:2022-12-0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本科学校试办职业本科专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将我校申请试办职业本科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情况,自愿申报试办职业本科专业。
二、各学院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结合已有本科专业,选择设置相近的二年制或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三、拟申报学院要对试点专业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准备试点专业设置论证材料。
四、招生录取和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具体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和申报专业学院共同协商。
五、请各学院及早开展专业论证选择工作,在12月7日18:00前将拟申报专业的基本信息(附件5)发送到邮箱14046150@qq.com。待省教育厅具体发布申报通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推荐2-3个专业参与申报。
附件: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本科学校试办职业本科专业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22 年 12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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