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学生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团队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43 次 发布时间:2010-06-04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09年我校本科生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第五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全国一等奖1项、全国二等奖1项;200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二等奖1项;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二等奖1项;2009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二等奖3项;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全国三等奖1项;第十三届“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三等奖1项;2009年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竞赛、“CCTV杯”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省级奖励36项。
为推动我校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工作更好地开展,学校决定对参加竞赛的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一、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对获得国家一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6000元,并颁发证书;
对获得国家二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4000元,并颁发证书;
对获得国家三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3000元,并颁发证书;
对获得省级特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2000元,并颁发证书;
对获得省级一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1200元,并颁发证书;
对获得省级二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800元,并颁发证书;
对获得省级三等奖的代表队每队奖励300元,并颁发证书;
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者,奖金按最高获奖等级奖励一次。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2009年全国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学校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试行)》(西师发[2010]44号)按成果认定并在岗位津贴中予以体现,并颁发证书。每项按最高获奖等级计算一次。
三、对优秀组织单位的奖励
对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五届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获全国一等奖的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奖励3000元,并颁发证书;
对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全国二等奖的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奖励2000元,并颁发证书;
对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第十三届“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获全国三等奖的外国语学院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
学校希望各学院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师生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在今后的竞赛活动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附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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