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西北师范大学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线上一流课程。以获得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认定为重点,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类别全面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立足“四新”,突出重点。围绕国家(省)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目标,结合新工科、新文科等的建设要求,加强学校和学院的统筹和顶层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实现各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分级建设,特色发展。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引导各学院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在省内外大力推广和应用。
(三)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先建设,后使用,再认定。注重一流本科课程的建、用、学、管,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三、申报要求
(一)立项方式、经费及名额分配。
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培育线上课程20门,引进优质慕课资源用于混合式教学的课程20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4-5门,社会实践课程4门。立项后学校提供建设经费,用于课程制作等,统一招标。线上课程主要支付视频制作、上线运营等费用,引进优质慕课资源用于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主要支付教学平台课程资源租用费和服务费,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视情况支付视频制作等费用。
立项建设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认定,成功获批后每门课程追加建设费用国家级4万和省级2万,由课程负责人支配,并在成果认定、津贴评定、评优晋级中予以体现。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限额申报,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每专业最多可申报2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每专业可申报1门课程,其他学院最多只能申报1门课程,超额申报的学院将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拟立项数量有限、须有前期建设基础,请慎重申报。
(二)评审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程。
(三)课程结题要求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1年,课程建设完成并经学校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下未按计划开展的,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将在五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学研究及建设类项目,所在学院项目指标将会被核减。
(四)材料递交
请各类申报课程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4),经学院组织评审推荐后,于2021年6月22日(下周二)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1225465001@qq.com,申报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行政2号楼教务处110办公室。
联系电话:7971611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5: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21年).doc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